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,根据《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(2019年修订)》、《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实施办法(2020年修订)》文件精神,结合FUNSOM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硕博连读和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实施细则。
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,不断提高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,建立科学、公平、有效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,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,《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(2019年修订)》和《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实施办法(2020年修订)》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